路德語錄之論上帝的一國兩治
一、摘錄自《致德意志基督徒貴族公開信》1520(中譯可參李廣生主編,《路德選集》新編修版上冊,頁181-256)
當然啦!對上帝來說,把帝國和王國拋來拋去原是小事一樁。他是如此仁慈地對待他們,偶爾把王國賜給一個惡棍,又從一個好人的手裏奪去〔他的王國〕,有時候是透過邪惡無信之人的陰謀,有時候則透過繼承關係,就像我們讀到關於波斯和希臘王國,並幾乎所有王國的歷史所知道的。但以理書二章〔21〕和四章〔34-35〕說:「那掌管萬物的住在天上,唯獨他變更王國,把它們拋來拋去和建立它們。 」所以,無論何人,特別是基督徒,不能以為得賜一個王國,就是一件了不起的大事;我們德意志人也不必因為〔上帝給了我們〕一個新的羅馬帝國就驚惶失錯。因為在上帝看來,這不過是一件微不足道的禮物,是他經常賜給最不配的人的,就如但以理書四章〔35〕所說:「在他〔上帝〕看來,凡住在地上的都算不得什麼;他在人的一切王國中掌權,按自己的旨意將王國賜給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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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我們得了〔羅馬〕帝國,不是由於我們的罪過,而是出於上帝的旨意並惡人的計謀,所以我不主張我們放棄它,反倒認為只要上帝喜歡,我們就要存敬畏上帝的心明智地去好好治理它。因為如前所說的,上帝不在乎帝國從何而出,他的旨意是要〔人〕把它治理好。雖然教宗從別人手中奪得它是不對的,但我們承受它並沒有錯。既然藉邪惡人之手將它交給我們是出於上帝的旨意,我們理當看重上帝的旨意超過教宗的邪惡動機。教宗將它〔帝國〕交給我們,其動機是想〔自己〕做皇帝,甚至是超乎皇帝之上,卻僅以虛名來愚弄及嘲笑我們。〔昔日〕巴比倫王也曾以掠奪和暴力搶得其王國,但上帝的旨意卻是要讓但以理、哈拿尼亞、亞撒利亞和米撒利諸位聖人來治理它〔但一6-7,二48,五29〕;〔如今〕上帝更願由德意志基督徒諸候來治理這個〔羅馬〕帝國,不管它是教宗偷來的、以武力得到的,還是新建立的。〔事實上,〕在我們明白以前,上帝早就已經安排好這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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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關於神職人員的過失,人還可以找到更多,若在正確的地方查找,也會發現更多,但如今已講得夠多了。我們現在也當論及今世管治階層的過失。
首先,德意志民族極需要一種普通法律和命令,反對昂貴的奇裝艷服,因為它們使許多貴族和富人陷於貧窮。⋯⋯〔其次,〕也有必要限制香料貿易,因為這是從德意志國土上流失大量金錢的另一個重要原因。⋯⋯〔第三,〕然而德意志民族最大的不幸,肯定是買利息交易。如果沒有這種交易,許多人也不會買絲綢、天鵝絨、金飾物、香料和各種奢侈品。此種買賣交易的出現還不到一百年,但已使幾乎所有的諸候、基金機構、城市、貴族及他們的子嗣都陷於貧窮、苦難和破產中。⋯⋯〔第四,〕就是暴食醉酒的問題。我們德意志人因此而在外國聲名狼藉,彷彿它是我們獨有的惡行。它已經〔在我們中〕根深柢固,佔盡上風,僅靠講道難以遏止。若只涉及浪費金錢,它尚屬小惡,但因它而引起的諸如謀殺、姦淫、偷盜、褻瀆和其他不道德的惡行,使它成為極大罪惡;惟有政府能夠採取措施制止它⋯⋯。最後,我們既然都已受洗〔歸入基督〕投身貞潔,在我們基督徒中間竟容忍公開的妓院普遍存在,這豈不是可悲的事嗎?
在妓院和以上所說的事上,我已經試圖指出今世政府能夠做的善事何其多,並每一個政府應該承擔的責任是甚麼,好讓每一個人都可以學習到擔任管治和居高位是何等重大的責任。若一位統治者在這些事上不致力幫助他的人民,就算他自己的生活像聖彼得那樣聖潔,又有甚麼用呢?他的權柄就要定他有罪了!因為政權的責任就是要為他們管治的人民謀求最大的福利。⋯⋯
二、摘錄自《論今世的權柄:對它順服的限度》1523(中譯可參李廣生主編,《路德選集》新編修版上冊,頁445-486)
首先,我們必須為法律和武力提供穩固基礎,叫人不懷疑它們之所以存在世上,是出於上帝的旨意和命令。有關經文如下:羅馬書十三章〔1節〕說:「人人當順服管治〔他們〕的權柄,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上帝的;各地存在的權柄都是上帝命令的。所以,那抗拒管治權柄的,就是抗拒上帝的命令;那抗拒上帝命令的必招致審判。」彼得前書二章〔13-14節〕也說:「要順服一切人的制度,無論是在上的君王,或是他所差派罰惡賞善的臣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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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我們必須將亞當的兒女和全人類分為兩種,第一類屬於上帝的國,第二類屬於世界的國。凡屬於上帝的國的人,是全體真正相信基督,就是在基督裏和順從基督的人。因為基督是上帝國的君王和主,正如詩篇第二篇〔6節〕和全部聖經所說的。他為此來到世間,好在世上開始和建立上帝的國。所以,他在彼拉多面前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聲音」〔約十八36-37〕。在福音書中,他不斷地提到上帝的國說:「天國近了,你們應當悔改」〔太四17〕;又說「你們要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太六33〕。他又稱福音為上帝國的福音,因為福音教導、管治和高舉上帝的國。
如今要注意,這些人〔基督徒〕不需要今世的法律或武力。如果全世界的人都是真基督徒,即真實信徒,那麼就用不著君王、主公、武力或法律了,也無需從他們得益。他們之所以無用,因為基督徒有聖靈在他們心中,使他們受教不以不公義待人,反而愛眾人,且甘心樂意忍受任何人所加諸他們的不公義,甚至遭遇死亡。若那純真的〔基督徒〕行善而忍受惡事,又何需官司、訴訟、法庭、法官、刑罰、律法或武力?因此,今世的武力和法律在基督徒中間都無用武之地,因為他們自願和主動做的,遠遠超過所有法律和道理的要求,正如保羅在提摩太前書一章〔9節〕說:「因為律法的設立不是為了義人,而是為了不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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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所有不是基督徒的人是屬於世界的國,並且是處在法律之下。真信徒很少,度基督徒生活,就是不抗拒遭遇惡,而自己不作惡的人就更少。因此,上帝就為他們〔不是基督徒的人和那些不度基督徒生活的人〕另外提供一種不同的管治是在基督徒和上帝的國以外的。上帝使他們服在武力之下,使他們縱然想要作惡,也是不能夠;若他們作惡的話,就使他們不能無所畏懼地作,或得逞而免於懲處。正如一頭野獸被鏈索鎖著,使牠不能如常地任意咬噬;但一頭馴良的動物卻無需約束,即使沒有鏈索也對人無害。若非如此,人類就將互相吞噬,因為整個世界既是邪惡的,在千萬人中難有一個真基督徒;整個世界也將陷於混亂,無人能以養妻育兒,供應自己和事奉上帝 。因此上帝命令了兩種管治:屬靈的和今世的。藉屬靈的管治,聖靈衍生在基督之下的基督徒和義人;藉今世的管治,〔上帝〕約束非基督徒的和惡人,使他們雖不甘願,也不得不保持和維繫外在的和平。在羅馬書十三章〔3節〕保羅就是這樣解釋今世的武力,說它不是要行善的懼怕,乃是要作惡的懼怕。彼得也說它是為惡人的懲罰而設立的〔彼前二14〕。
假如有人企圖用福音來管治世界,廢除今世的法律和武力,托詞大家都已受了洗和是基督徒,並且說按照福音所言,在他們當中既沒有法律或武力,也用不著它們,朋友,請告訴我,他究竟在作甚麼?他是為兇殘野獸的鏈索鬆綁,讓牠們把人咬噬撕碎,同時還說牠們是無害的、馴良的動物;而我只能用我的創傷作證。照樣,惡人必借基督徒之名濫用福音的自由行惡,還自恃既是基督徒,就不必服從法律或武力,就像有些人正在這樣胡言亂語的一樣。
對這種人我們必須說:不錯,就基督徒本身而論,他們既不服在法律或武力之下,也不需要它們。但在嘗試以基督徒和福音的方式管治世界以前,必須先使世界充滿真實的基督徒。這是你們絕對做不到的,因為世界和大多數的人常是非基督徒的;即使他們都已經受了洗,且表面上也是基督徒。(正如俗話所說,)基督徒有如鳳毛麟角。所以,要使全世界,或只是一個國家,或數量相當的群眾,有一個共同的、基督徒的管治,是不可能的,因為壞人總是比好人多。因此,若人想要以福音來管治整個國家或世界,他就好像一個牧人把豺狼、獅子、老鷹和綿羊放在一起,讓牠們自由往來,對牠們說:「你們自便吧!彼此好好和平相處。欄子的門是開的,食料是豐富的;你們不必懼怕狗或棍棒。」那些羊固然願意保持和平,也願意在和平中受餵養受管治,但牠們不會活得長久;其它野獸也不會不彼此相殘。
因此,人必須小心分辨這兩種管治。它們必須並存;一種管治是為了衍生義,另一種管治是為了產生外在的和平,並防止惡行。二者都不足以單獨存在於世界。因為若非基督的屬靈管治,沒有一個人能夠藉今世的管治在上帝面前成為義。基督的管治並不及於所有人;更確切地說,基督徒總是在非基督徒當中居少數。雖然誡命是出於上帝自己,但那裏若只有今世的管治或法律,那裡便無可避免地有偽善。因為若沒有聖靈在人的心裏,就沒有人會真正的成為義,無論他所作的是何等善行。另一方面,那裏若只有屬靈的管治大地和人民,那裏罪惡必橫行,各種流氓行徑也必猖獗;因為整體而言,世界不能領受或瞭解它〔屬靈的管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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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但是你們說:若基督徒不需要今世的武力或法律,保羅為甚麼還在羅馬書十三章〔1節〕對所有的基督徒說:「人人當順服管治的權柄」呢?而且彼得也說:「要順服一切人的制度」〔彼前二13〕,正如上面已經講過的呢?回答:我剛剛講過,基督徒在他們自己中間,為他們自己,並不需要法律或武力,因為這對於他們既沒有必要,也沒有用處。由於真基督徒在世上生活和工作,並非只為自己,也是為鄰舍;按他靈魂的本性,即使他自己沒有需要,但對鄰舍有必要和有用處的事,他就會做。因為為了維持治安,懲罰罪惡,並約束壞人,武力對於全世界還是最有益處和必要的,所以基督徒非常樂意服從武力的管治、納稅、尊敬掌權的,並盡他一切所能以服務、幫助和支持管治權柄,使它能夠在備受尊重和敬畏中繼續發揮功能。⋯⋯
正如他實行其它一切愛心的工作,都不是他自己需要的:他探望病人,不是為叫他自己可以康復;他為別人供應糧食,也不是因為他自己需要食物。同樣地,他服務管治權柄,不是因為自己需要它,乃是為了別人的緣故,為使他們得到保護,而壞人不致更壞。他如此行並無損失;這樣的服務也不會傷害他,卻對世界大有裨益。如果他不這樣服務,他就不是以基督徒〔的樣式〕行事,反倒是有違愛心〔的原則〕;他也給別人立了壞榜樣,使他們也不順從管治權柄,彷彿他們不是基督徒一樣。這樣一來,福音的聲譽就被敗壞了,彷彿它教人叛亂,使人固執自己,不願意造福或服務別人;事實卻是它使基督徒作眾人的僕人。因此在馬太福音十七章〔27節記載〕,基督雖不需納稅,但為免絆倒人,他還是納了。
這樣從以上引述過的馬太福音五章基督的話,你們就可以看出,他清楚教導,在基督徒中間不應該有今世的武力或法律。然而,他沒有禁止人服務和順從那些有今世武力和法律的人。反倒因為你們不需要它,也不應該有它,你們就要服務所有那些尚未到達像你們一樣地步因而仍需要它的人。雖然你們不需要使你們的仇敵受懲罰,你們那受過傷害的鄰舍卻需要。你們應該幫助他,使他得到平安,而他的仇敵被遏止;然而,這是不可能的,除非管治的權柄受到尊重和敬畏。基督沒有說:「你們不要服事或順從管治權柄」,乃是說:「不要抗拒遭遇惡。」這等於是他說:「你們要凡事忍耐,叫你們可以不需要管治權柄來幫助和服務你們,或為你們造益,或成為你們必須的,你們倒要幫助和服務它〔管治權柄〕,為它謀利益,使自己成為它必須的。我希望你們非常高貴超凡,絲毫不需要它;它倒應該需要你們。」
第六,你們問基督徒是否也可以運用今世武力和懲罰惡人,因為基督的話:「不要抗拒遭遇惡」意思非常清楚確定,以致詭辯家不得不把這一句話當作「勸諭」。回答:你們現在聽到了兩種主張。其一說在基督徒當中用不著武力,所以你們不能在基督徒中間用武力或以武力駕馭他們,因為他們不需要它。因此,這個問題應該是指向其他群體,即非基督徒,就是說你們是否可以以基督徒的方式〔對非基督徒〕使用武力。這裡另一種主張說,你們有責任服務〔鄰舍〕,且要盡一切可能,用身體、財物、聲譽和靈魂,來支持管治權柄。因為雖然它不是你們所需要的,但為全世界和你們的鄰舍,它卻是非常有裨益和必須的。所以,若你們知道需要絞刑吏、警察、法官、主公或親王,又發現你們有條件的話,你們就應該求職獻身服務,好叫那必須的管治權柄不致被輕視,且變得軟弱無能甚或倒台。因為世界既不能,也不敢沒有管治權柄。
這就是你們應該這樣做的理由:在這種情況下,你們就是完完全全地為別人服務和工作,對你們自己或你們的財產和聲譽都絲毫沒有利益,只對你們的鄰舍和別人有益處。你們這樣做不是為自己報仇,也不是以惡報惡,乃是為鄰舍好,並為維持別人的安全與和平。若是涉及到你們自己,你們就寧願遵照福音,接受基督話語的管治,甘心將你們另一邊臉也轉過來〔由人打〕,也讓外衣連同內衣被拿去〔太五39-40〕。
這樣一來,兩種主張都和諧了:同一時間你們既內在滿足上帝的國,又外在滿足世界的國。你們忍受邪惡和不義的同時,又懲罰邪惡和不義;你們不抗拒遭遇惡的同時,你們又抵制它。一方面你們顧及自己和你們所擁有的,另一方面你們顧及你們的鄰舍和他所擁有的。凡涉及你們自己和你們所擁有的,作為真基督徒,你們就接受福音的管治,自己忍受不義;凡涉及別人本身和他們財物的,你們就接受愛心的管治,不容任何不義作在你們鄰舍身上。這是福音所不禁止的;事實上,在別的地方它〔福音〕倒命令你們去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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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在羅馬書十三章〔1節〕我們有聖保羅清楚確定的經文,他說:「管治的權柄是出於上帝命令的」;又說:「管治的權柄不是徒然擁有武力的。它是上帝的僕人,為你們好的,要刑罰那作惡的」〔4節〕。我的朋友,不要壞到說:「基督徒不可以做上帝自己異常的工作、命令和創造。」否則你們也必須說:「 基督徒不應該吃喝或結婚,因為這些也是上帝的工作和命令。只要是上帝的工作和創造,便都是好的,以致人人都可以以基督徒的方式來善用〔造益他人〕,如保羅在提摩太後書四章說:「上帝所造之物樣樣都是好的,對凡相信又認識真理的人,沒有一樣可棄的」〔前書四4, 3〕。在「上帝所造之物」中,除了飲食衣履之外,你們也必須包括管治權柄與人民、保護和懲罰。
總之,在這裏保羅既說管治權柄是上帝的僕人,我們就應該承認,不僅異教徒而且所有人都可以運用管治權柄。所謂「它是上帝的僕人」,除了指按管治權柄的性質,人可以藉以事奉上帝以外,還能有甚麼意思呢?基督徒要比其他任何人更應該事奉上帝;如果有人說,有一種對上帝的事奉,是基督徒不能夠或不應該參與的,這是很不基督徒的說法。若所有君王都是又好又真的基督徒,那就是太好了,因為武力和權柄是對上帝的特別事奉,基督徒要比世上任何其他人更適合參與。所以,你們應該重視武力或管治權柄,正如重視婚姻、農業或其它上帝設立的召命一樣。正如一個人能夠在婚姻、農業或商業中事奉上帝,為他人謀利益--並且若他的鄰舍有需要,他就必須這樣事奉;同樣,若他的鄰舍有需要,他也能夠和應該藉管治權柄事奉上帝。因為那些懲罰邪惡保護善良的人是上帝的僕人和工人。若沒有需要,人當然就可以自由不參與〔管治權柄〕,正如若沒有需要,我們也有自由不結婚或務農一樣。
你們問:基督和使徒為甚麼不用武力呢?回答:請告訴我, 為甚麼基督不娶妻、不成為鞋匠或裁縫呢?若由於基督自己沒有從事過某種職份或召命,就視之為不光彩的,那麼,除了基督所從事過的一種職業,即傳道以外,其它一切的職份或召命又會怎樣呢?基督從事他自己的職份和召命,但他並沒有因而否定其它職業。他沒有被委以使用武力的職責,因為他只須發揮那管治他國度的功能,就是恰當地服務他的國度。對他的國度來說,他不必是已婚的人、鞋匠、裁縫、農夫、王侯、絞刑吏或警察,今世的武力或法律也都不是必需的,唯獨上帝的道和聖靈才是必需的。藉此他的子民得到內在的管治,這就是他當時和直到如今都擔任的職份,常常賜下上帝的道和聖靈給人。在這職份上,使徒和所有屬靈的統治者都要追隨他。因為為了要履行好他們的職務,他們就忙於使用屬靈的刀劍,即上帝的道,就不得不忽視今世的刀劍,讓那些不必傳道的人去使用;然而,正如我在前面說過的,使用今世的刀劍〔並不一定〕與他們的召命相違背。但每一個人應該按自己的召命盡自己的本份。
所以,基督雖然沒有使用或命人使用武力,但是他沒有禁止或廢除它,反倒肯定它,這就夠了;正如雖然他自己沒有娶妻,也沒有發表有關〔不要娶妻〕教導,但是他沒有廢除婚姻,反倒肯定它,也就夠了一樣。他必須藉那全然明確地為他國度效力的職份和召命清楚地彰顯自己,免得人乘機借他的榜樣鼓吹說,必須教訓並使人相信,若沒有婚姻、刀劍和這類外在的東西,上帝的國就不能存在(因為基督的榜樣必然是有約束力的);然而,事實上它〔上帝的國〕唯獨藉上帝的道和聖靈存在。在這個國度基督獨特的職能就是至高無上的君尊,且必須如此。但是,由於不是所有基督徒都有這同樣的職能(雖然他們都被賦予這職能),他們就應該有其它外在的職份,以便事奉上帝。
從以上所說的,我們得以明白基督在馬太福音五章〔39節〕所說「不要和惡人作對」等話的真正意思。那就是:基督徒應該願意忍受一切的邪惡和不義,不求為自己報復,也不尋求法庭的法律賠償,因為他為自己的緣故根本不需要今世的權柄和法律。但是,為別人他可以也應該尋求報仇、公義、保障和援助,而且要盡力而為。照樣,即使〔基督徒的〕他自己沒有提出埋怨、申訴和請求,管治權柄也應該主動地或在別人提請的情況下,幫助和保護他。若管治權柄沒有這樣做,照基督所說的,他就應該不與惡人作對,讓自己被人掠奪和誣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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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基督徒〕不應該為自己而利用今世權柄,留給非信徒使用就是了。但他們也可以利用律法服務非信徒,因為後者不是基督徒,而且沒有人能被強迫加入基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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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你們將進一步問,警察、絞刑吏、法官、律師和其他類似的公職人員,能不能做基督徒,能不能得救呢?回答:若管治權柄和它的武力都是神聖的服務,如上面所證明的,那麼,管治權柄為使用武力所需要的一切,當然都是神聖的服務。世上必須有人去逮捕、起訴、處死和消滅惡人,而為善良的人提供保護、釋放、辯護和拯救。所以,當他們履行職責,並不是為了尋求自己的利益,只是為了幫助法律和管治權柄發揮約束壞人的作用,就不會有危害;他們可以利用他們的職份,就像任何人利用他的貿易賺取生計一樣。因為像前面說過的,對鄰舍的愛不求自己的利益,也不問偉大或卑微,只問工作對鄰舍或社會如何有利和有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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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已經知道世界上必須有今世的權柄,也知道當怎樣以基督徒和造益他人的原則體運用它,我們現在就必須學習認識到它可以伸展到多遠多闊,以免它過分擴張,侵犯了上帝的國度和管治。這是我們必須知道的,因為它若過分擴張,就必帶來難以忍受和可怕的傷害;反之,當它受到過分限制,傷害也難以避免。前者是今世權柄刑罰過重;後者則是它刑罰太輕。然而,刑罰太輕還是比較易於忍受的過失,因為與其害死一個敬虔人,不如放生一個惡棍。世上總有許多惡棍,而且這情況難免不繼續下去,但敬虔人卻是鳳毛麟角。
首先我們必須注意,亞當的兩種兒女,其一是在上帝的國接受基督管治,而另一是在世界的國接受今世權柄管治,正如上面所說的;他們就有兩種法律。每一個國度必須有它自己的法律和規章;沒有法律,甚麼國度或管治就都不能存在,正如日常經驗充分證明的。今世管治的所有法律只及於地上的生命、財產和外在的事情,因為除了上帝自己,上帝不能也不會讓任何人管治靈魂。所以若今世權柄想要擅自為靈魂制訂法律,它就侵犯了上帝的管治,只會誤導靈魂和毀滅它們。我們要把這一點講得很清楚,使每一個人都明瞭,使我們的諸公們——諸侯和主教——可以知道,他們若想用法律和命令強迫人民相信這個那個,他們就是何等愚蠢的人!
把人為的法律加諸人的靈魂,叫它相信這個那個,這當然沒有上帝的話為根據。若沒有上帝的話為根據,那麼我們不能確定上帝是否願意有這種情形,因為我們不能確定上帝所沒有吩咐的事是否討他喜悅。事實上,我們確知它不討他喜悅,因為他願意我們的信心單單和完全建立在他的聖道上,⋯⋯由此可見,若是用邪惡的命令,今世的權柄只會把靈魂驅入永死。因為那原來是不確定,甚至沒有上帝的話清楚指示的,它強迫靈魂相信那是對的和肯定討上帝喜悅的事,事實卻是它肯定不討上帝喜悅。凡相信錯誤或不確定的事,以之為對的,就是否認真理,即上帝自己。他是相信虛謊和錯誤,以錯為對。
所以,當他們吩咐說,雖然沒有上帝的道為根據,也應該相信教宗和樞機、教父和大公會議,這就是最大的愚妄。這樣的事是魔鬼的使者的命令,而非教會命令;因為除非確知是上帝的道,教會就不命令甚麼,⋯⋯你們當知道,我們不是受洗歸入君王,諸侯或人民群眾,乃是歸入基督和上帝自己。我們也不是被稱為君王、諸侯或普通人,乃是被稱為基督徒。沒有人應該或能夠命令靈魂,除非他能夠指示靈魂天堂的路;但除上帝以外,這是沒有人能夠做到的。所以,凡涉及靈魂得救的事,除上帝的道以外,人不應該教導或接受別的。
再者,雖然他們是最愚蠢的人,他們應該承認他們沒有能力控制靈魂。因為沒有人能使靈魂毀滅或活著、使它上天堂或下地獄。若他們不接受我們的說話,基督自己在此強力處理它,因為在馬太福音第十章〔28節〕他說:「那只殺身體不能做別的的人,不要怕他們;那殺了身體又有能力判處入地獄的,才要怕他。」我想在此非常清楚指出,靈魂唯獨在上帝權柄之下,不在任何人的手下。
現在請告訴我,若有人居然要對他完全無權過問的事下命令,他的腦袋究竟有多智慧呢?如果有人命令月亮按他想到的時間發光,你們不會判斷他是發瘋的嗎? ⋯⋯然而我們的皇帝和聰明的君主今天所做的,正是這樣的事。他們容許教宗、主教和詭辯家領導他們,如同瞎子領瞎子,命令他們的人民相信教宗他們所喜悅的事,不理上帝的道。而他們竟然還被稱為基督徒君主!願上帝禁止我們。
此外,我們不能理解,權柄怎能或怎該在它能見到、知道、判斷、懲處和改變的事之外運作。若法官盲目地對他沒有見聞的事加以審判,我會怎樣看他呢?請告訴我,人又怎能夠看見、知道、審判、懲處和改變人心呢?那唯獨留待上帝,⋯⋯但除了上帝之外,沒有人能知道靈魂的想法和傾向。所以,要用武力命令或強迫任何人相信這個那個,不僅無意義,也是不可能的。必須用別的方法去處理它;武力是不能成就的。⋯⋯
再者,每個人要對自己所相信的負責,而他自必須肯定他相信的正確無誤。正如沒有人能夠代我上天堂或下地獄,也沒有人能夠代替我相信或不相信;正如沒有人能夠為我打開或關閉天堂或地獄的門,也沒有人能夠強迫我相信或不相信。相信或不相信是每個個人良心的事,而且這也不從今世的權柄取走甚麼,那麼今世權柄就當只關注它自己的事就夠了,讓人按著自己的能力和意志相信這個那個,不要用武力限制任何人。因為信心是自由之舉止,沒有人能夠被強迫相信的。真的,信心是上帝在人靈裏面的工作,不是外在的權柄應該強迫或創造的。⋯⋯
此外,那些盲目的壞蛋看不見他們所企圖的事是怎樣毫無希望和絕不可能的。因為無論他們怎樣強行立法或怎樣強制推行,除了使人民在外表言行上服從他們之外,他們不能再作甚麼;儘管他們為此精疲力竭,仍是不能控制人心。因為那句諺語:「思想是自由的」是真的。為甚麼他們明知不可能,還要堅持試圖強迫人從心裏相信呢?他們這樣做,只能強迫良心軟弱的人撒謊,推翻誓言,且說出言不由衷的話,而且將可怕的他罪〔譯註:指他者犯的罪〕加在自己身上。因為凡從良心軟弱的人所說出的謊言和虛偽的話,都要算到那施強迫的人身上。即使他們的人民錯了,與其強迫他們撒謊,說些言不由衷的話,不如讓他們錯還容易得多。再者,以更壞的罪惡來掩飾罪惡,也是不對的。
你願意知道為甚麼上帝命定今世的君主如此可怕呢?我告訴你,上帝任憑他們存扭曲的心〔羅一28〕,而且要使他們毀滅,就像他使那些屬靈的貴族〔譯註:指神職人員〕毀滅一樣。因為我的那些丟臉的主公,即教宗和主教,本應該是〔監督群羊的〕主教和宣講上帝的道。他們卻放棄了這個責任,變成了以法律管治的今世君主,只關心生活與財產。他們竟然徹底地把事情顛倒了!他們本應該以上帝的道對靈魂施內在的管治,如今他們卻外在地管治城堡、城市、土地和人民,用難以言喻的暴行虐待靈魂。
照樣地,今世的君主應該外在地管治土地和人民;但他們不這樣做。他們所做的,無非是剝削與敲詐,稅上加稅、貢上加貢,這裏放一隻熊,那邊放一頭狼。除此以外,在他們中間沒有公義、忠信或真理。他們的行為比強盜或流氓更差;他們在今世的管治與那些屬靈暴君的一樣差劣。因此上帝也任憑他們存扭曲的心,以致他們荒謬亂搞,竟妄圖以對靈魂施行屬靈管治,就像那些屬靈的貴族妄圖建立今世的管治一樣。他們漫不經心地將他罪加到自己身上,因而惹來上帝和人民的憎恨,直到他們與主教、神父和修士,即流氓與流氓一同毀滅。他們於是把一切諉過於福音,非但不承認自己的罪,反倒褻瀆上帝,說是我們的宣講使然,但事實卻是他們的敗壞邪惡直到現在都罪有應得的,就像羅馬人遭毀減的時候罪有應得一樣。你在這裏便可認識到上帝對於位高權重者的命令。但他們不會相信,除非上帝這嚴厲的命令因他們的悔改而未有執行。
但你們說保羅在羅馬書十三章〔1節〕說:「人人都當順服管治的權柄」;彼得也說我們要順服一切人的制度〔彼前二13〕。回答:現在你們可對了,因為這些經文都是我喜歡的。聖保羅論到的是管治權柄。如今你們剛剛聽到,除了上帝以外,沒有人有權管治靈魂。所以,保羅論到的順服,除肯定不在那有相對應的權柄的地方之外。由此可知,他不是論到信仰,更不是說今世的權柄應該有權命令信仰。他所論到的是外在的事物,就是這些事物在地上當如何加以整理和管治。他的話也清楚說明這一點,就是他對權柄和順服都設定了限制說:「凡人所當得的,就給他們;當得糧的,就給他們納糧;當得稅的,就給他們上稅;當恭敬的,就恭敬他們;當尊重的,就尊重他們」〔羅十三7〕。你們看到了,今世的順服和權柄僅在於外在的錢糧、租稅、恭敬和尊重上。再者,當保羅說:「管治權柄叫品行端正的恐懼,乃是叫作惡的恐懼」〔羅十三3〕,他再次限制了管治權柄,就是它不可以支配信仰或上帝的話道,只能管治惡行。
當聖彼得說到「人的制度」的時候,他的意思也是如此。人的制度決不能擴張它的權柄到天堂或靈魂;它的權柄只限於地上,人與人交往的外在事物,即他們所能看到、知道、判斷、評估、處罰和釋放的事。
基督自己也作出這個區分,在馬太福音廿二章非常巧妙地總結說:「該撒的物當歸給該撒,上帝的物當歸給上帝」〔21節〕。現在,如果帝皇的權力擴張到上帝的國度和管治,而不是兩個各有不同的話,基督就不會作出這樣的區分。因為,正如前面說過的,靈魂不在該撒權柄之下;該撒既不能教訓也不能引導靈魂,既不能殺死它也不能使它活,既不能捆綁或釋放它,既不能審判它或定它的罪。假如今世的權柄對靈魂有權下命令和施加法律的話,他就必定會這樣做了。但對於身體、財產和榮譽,他真的要這樣做,因為這類的事是在他的權柄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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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們的君主或今世的管治者命令你們同意教宗,如此這般的相信,或命令你們扔掉某些書籍,你們就應該說:「撒旦坐在上帝的旁邊是不適當的。親愛的主公,在身體和財產的事上我都當順服你。在地上你權柄範圍內吩咐我,我會順服;但如果你命令我相信甚麼或扔掉某些書籍,我就不會順服,因為這樣的話你就是暴君,而且是僭越了,吩咐你權力和權柄以外的事」,等等。假如他因此充公你們的財產,因這樣的不服從刑罰你們,你們就有福了;當感謝上帝,因上帝以你們配為上帝的道受苦。讓他〔今世的管治者〕狂吠吧!他根本是個愚人;他將會遇到那審判他的。因為我告訴你們,如果你們不抵抗他,如果你們向他投降,讓他奪去你們的信仰和你們的書籍,你們就真的是背棄了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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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們知道今世權柄的管治範圍,是時候談談一位君主應該如何運用它。我們這樣做,是為了那些少數非常願意做基督徒,渴望進入永生的王侯和主公。基督自己在路加福音二十二章〔25節〕描述今世君主的性質說:「這世上的王侯施行管治,而那些有權柄的以武力管治。」因為無論他們是生而為王侯或藉選舉成為管治者,他們就想到理當受人服事,並以武力管治。凡願意做基督徒君主的,必定要放棄以武力施行管治的意圖。因為凡為了尋求個人好處和利益的生活,都是被咒詛定罪的;凡不是出於愛心的行為,也都是被咒詛的。但是,凡全心全意為求他人的利益、榮譽和救恩,而不是為求個人的快樂、利益、榮譽、安逸和救恩而作的行為,就是愛心的行為。
在這裏我不會談到管治權柄今世的事務和法律。這是個大課題,而且這方面的法律書已經有很多,⋯⋯我只會指導他的心思,使他明白到面對一切法律、勸告、判斷和行動時應有的態度。若他遵此而行,上帝必定賜他能力,正確和敬虔地執行一切法律、勸告和行動。
第一,他必須確實地全心全意顧念人民,為人民著想。⋯⋯
第二,他必須慎防位高權重的人和他的顧問,既不要藐視他們任何人,也不要過於信任他們任何人,把一切事情都交託他們處理。因為上帝不能容忍這樣的事。⋯⋯
第三,他必須留心,公平地處置惡人。在此他必須聰明謹慎,以致他能夠施加處罰而不傷害他人。⋯⋯
第四,我們現在要討論到一個本當優先處理的問題,是我們在前面已經說過的。一個君主也必須以基督徒的態度來事奉上帝,即是說,他自己必須全然信服上帝,向上帝求智慧以便好好治理人民,像所羅門一樣。關於相信和信靠上帝,我在別處已經寫了很多,在此毋須多言。所以,我們在此簡單作結,君主有四重職責:第一,對上帝要有真實的信賴和懇切的禱告;第二,對人民要有愛心和基督徒服務〔的態度〕;第三,對他的顧問和官員要時常保持無拘無束的理性和判斷;第四,對作惡的人要有恰當的嚴厲和果斷。這樣,君主的工作就會內外都做得好,既能夠討上帝喜悅,也可以得到人民的歡心。但他必須預料因此會遭遇許多嫉妒和憂愁;這樣的君主即將背上他的十字架。⋯⋯
三、摘錄自馬丁路德,《勸基督徒毋從事叛亂書》1522(中譯可參李廣生主編,《路德選集》新編修版上冊,頁395-409)
當然,每個王侯都應該按其合法權柄所附帶的責任,在自己的領土內行事。因為由合法權柄所作的不能被視為叛亂。只是他們現在甚麼都不作;彼此阻止,有些王侯甚至支持和贊同敵基督者。上帝會臨到他們,照著他們運用他們的權柄和能力的情,究竟是援救抑或是毀滅人民的身體、財產和靈魂,而報應他們。然而我們必須平靜普羅大眾的心,叫他棄絕那誘導叛亂的言論甚至情緖,並且除非有上司的命令或權柄的行動,他就不要有所動作。他之所以應當如此,理由如下:
第一,前面已經說過,不會有暴力發生。人們對此課題所說所想的,都只不過是空談和幻想。正如我們所聽見的,上帝必親自刑罰他們,而他們也絲毫不配受輕輕的刑罰。此外,我們看到,王侯和貴族怎樣彼此不合,並且絲毫無意改良現狀。這都是上帝所命定的,好讓自己可以單獨將忿怒傾倒在他們身上,刑罰他們。正如前面已經說過的,但王侯和貴族並不因而值得原諒;他們理當盡責,用武力全力防止邪惡,以期避免上帝的忿怒,或致力緩和一點,正如在出埃及記三十二章〔27-28節〕摩西所作的。他一發令,百姓中就有三千人被殺,好叫上帝的忿怒可以從全體轉離。聖經也說到以利亞〔王上十八40〕和非尼哈〔民廿五7-8〕行了同樣的事。這不是說今人也當殺掉神甫,因為那是不必的;但是若他們所行的超過並違反福音,都應該單單由話語禁止,而命令也正確地執行了。話語和頒令就足以對付他們而有餘,以致毋須武力。
第二,即令叛亂可能發生,而上帝也願意將這麼慈悲的刑罰降在他們身上,但叛亂依然是一種不利的方法,決不能達到所求的改善。因為叛亂缺乏理智,大都傷害無辜者甚於傷害有罪的人。因此叛亂始終是不對的,不管它的理由多麼美好。它所帶來的破壞往往遠超過改善,也應驗了「每況愈下」的說法。因這緣故,上帝設立管治權柄,賦予他們武力以刑罰惡人和保護善人,又叫叛亂可以避免,正如聖保羅在羅馬書十三章〔1-4節〕所說和我們在彼得前書二章〔13-14節〕所讀到的。但暴徒先生一旦橫行,他就不能分辨善人和惡人,也不能把他們分開;他胡亂擊打,就難免產生大而可怕的不義。
所以,你們當注視有權柄的。他們若不行動,不下命令,你們也要緘默安靜,毋須負甚麼責任。但若你們能說服有權柄的作甚麼,並頒佈命令,你們大可以這樣做。他們若不願意,你們也應當不願意。若你們自自為,無論採取甚麼行動,都是錯的,並且比你們對頭更壞。不管被叛亂的是何等不對,我總是站在他們那一邊;不管叛亂者是何等有理,我都反對他們,因為叛亂沒有不使無辜人受傷害,使他們流血。
第三,上帝已禁戒叛亂,他藉摩西說:「你要追求至公,至義」〔申十六20〕,又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申卅二35;羅十二9〕。因此我們有諺語說:「誰還擊,誰就錯了」;又有一句說:「誰也不能給自己作審判官。」但叛亂無非就是給自己作審判官和作伸冤的,而這是上帝所不能容忍的。因此,叛亂無助,只能令事情每況愈下,因為它違背上帝;上帝不與叛亂為伍。
第四,在這一事件上,叛亂確實是由魔鬼建議的。因為魔鬼看到真理的亮光將牠的木偶,就是教宗及其黨徒暴露于世人之前,牠根本無法面對。真理的明光使他目眩眼瞎,他只得扯謊、褻瀆、說極荒謬的話。⋯⋯現在他要藉著那些以福音為榮的人來激起叛亂,以冀侮辱我們的教訓,彷彿它是出於魔鬼,而非出於上帝一般。由於魔鬼在耳弗特對神甫所激起的暴動,有些人業已這樣看待我們的教訓。但是照上帝的旨意,牠終必不能成功。我們必須忍受牠的侮辱;但他必大遭報應。凡閱讀並正確瞭解我的教訓的,必不會從事叛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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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們問:「掌權者若不願意作甚麼,我們當怎樣行呢?難道我們要忍受現狀,鼓勵他們的肆虐嗎?」我回答:你們不必如此行。你們應該做的有三件事。第一,你們要承認自己的罪,因為這罪使上帝的嚴格公義將這反基督徒的管治臨到你們,正如聖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10-11節〕預告說的:「上帝要將虛假的教訓和管治施加於他們,因他們拒絕愛真理,並因而拒絕得救。」凡教宗和其擁護者向我們的財產、我們的身體和我們的靈魂所作的,只能怪我們自己。所以,在你們試圖逃避災禍和刑罰之前,你們首先必須承認並除去自己的罪;否則你們只是招惹立時的審判,你們向天上所投的石頭即將落在你們自己頭上。
第二,你們要全然謙卑地禱告反對教宗的管治,正如詩篇十篇〔12-15節〕所行和教訓我們的。⋯⋯
第三,你們要將你的口作為基督之靈的口,正如聖保羅在以上所引述的經文說:「我們的主耶穌要用他靈的口滅絕他」〔帖後二8〕。我們若勇敢地繼續所已開始的工作,用宣講和寫作使人民知道教宗和他的擁護者的詭計欺詐,直到將他暴露、被識破,在全世界前蒙羞,那麼我們便做到了這一步。因為他必須被口誅;基督的口必會作這事。這樣,他就從人的心被除去,他的謊言也被暴露和輕視。他一離開人的心,也就失去他們的信任,他就已經被毀滅了。這樣對付他,要比用一百個叛亂更有效。使用暴力對他毫無傷害,反倒使他更強大,正如前此許多人所經歷的。但真理的光能夠傷害他;當我們將他與基督、他的教訓與福音作對比,我們自己毋須用力,就能夠挫敗他,完全摧毀他。看看我作了甚麼。我單單用嘴巴,不用絲毫武力,對教宗、主教、神甫和修士所造成的傷害,豈不是比從前一切皇帝、國王和君主所造成的更多麼?為甚麼呢?因為但以理書八章說:「這個王非因人手而滅亡」〔25節〕;聖保羅也說:「他要被基督的口滅絕」〔帖後二8〕。如今任何人,無論是我或他人,若講說基督的話語,他便可以誇口說他的嘴巴就是基督的嘴巴。至於我,我確知我所說的話不是我自己的,乃是基督的話語;因此我的嘴巴也必是基督的嘴巴,因為它講說基督的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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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請求大家不要引用我的名字;讓他們稱自己做基督徒,而非路德派 (Lutherans)。路德是甚麼?老實說那教訓不是我的〔約七16〕。我也不曾為任何人被釘死在十架上〔林前一13〕。在哥林多前書三章〔22節〕,聖保羅不容許基督徒稱自己做保羅派或彼得派,唯稱自己做基督徒。我,我這可憐蟲,又怎可以讓基督的兒女以我敗壞的名字自稱呢?我親愛的朋友們,不要這樣。讓我們廢去所有的派別名稱而叫自己基督徒,我們所持守的正是他的教訓。⋯⋯我不是、也不要作任何人的師傅。與普世的教會一起,我不過持守那獨一普世的、基督的教導;唯獨他是我們的師傅〔太廿三8〕。